1 通知警局
前往發行違規停車單的縣內警局,
隨後去銀行繳納罰款。
注意:
2 事先通知店鋪
請於完成手續還車時,出示警察所開具的證明及罰單收據。
我們將另行收取本公司規定的違規停車費,一般車25,000日圓,準中、中、大型車30,000日圓。
然而,若您無法A)完成手續或 B)支付違規停車費,我們將通知警方、公安委員會、租車協會,今後將無法在全國的TOYOTA租車和加盟租車協會的各公司租車。
若您於還車後前往警局繳納罰款,出示違規停車單與罰款收據,我們將向您退還違規停車費。
日本法律對違規停車規定如下:
有關責令車輛使用者繳納違規停車罰款的相關法規
(道路交通法第51-4條第4-5節)
若違規停車的司機未付傳票, 使用者將被責令支付違規停車的罰款。 司機/使用者收到違規停車罰單後,在以下情況的30天之內,可不必支付款項:
通常由司機承擔違規停車的責任。如果原因不可歸咎於司機時,使用者須承擔該責任。
注意:「使用者」原則上指在車輛檢驗證書上記載的使用者。
違規停車罰款金額與司機/使用者應該付的傳票金額相同。
當違規停車者逾期支付罰款,將會收到罰款催告通知。
如果被要求繳納罰款的違規停車者在規定時間內仍未繳納,有關單位將採取強制方法徵收。
有關委託第三方檢查違規停車車輛及粘貼違規停車單的相關法規
(道路交通法第51-8至51-11條 )
第三方單位有權檢查任何違規車輛並發行違規停車單。包括便衣交通督導員,會在街上巡邏並在違規停車的車輛上粘貼違規停車單。
交通督導員的巡邏工作按照警察局長的指引,根據居民的意向和要求,在指定的管轄地點和時間內進行。
指引會預先發佈(如張貼於警署公告欄 )。